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9月30日发布的《上海市住房建设规划(2006-2010年)》规定:"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占新审批新开工商品住房总面积的70%以上",即中央宏观调控中"90平方米占70%适用范围"将适用于上海的城市总量而并非单个项目。上海的细则贯彻了国家宏观调控的意向,而限制总量则有利于保持房地产项目的空间完善,同时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。细则的内容和中央调控的基本一致,这些此前已经被市场接受,而现在只是一个落实问题,因此细则不会对目前的上海楼市产生多大的影响。